2016年6月27日 星期一

用『愛』創造我的家創作比賽

(一)作品規格:以「愛」與「家」為主題,運用家中不用、可丟棄的物品為素材。作品小於長、寬40*40CM,高不限。
(二)收件期間:105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止(上午8時至17時)
(三)收件地點:臺中市北屯區新興國小(臺中市北屯區新興路20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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