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

性騷擾防治自主檢核表

臺中市機關/部隊/學校/機構/僱用人性騷擾防治自主檢查表一、機關/部隊/學校/機構/僱用人概況
單位名稱
東新國小
單位地址
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1-1
單位電話
25881083
單位傳真
25882709
負責人姓名
吳錦章
單位統一編號
17717302
員工人數
36
自主檢查總結
▉合格 □尚待建置,將於  日內完成
填表人姓名
呂保岸
聯絡電話
25881083505

二、重點檢查項目:
編號
項 目(法條要點)
檢查結果
辦  理  情  形
  
符合
不符合
不適用
1
組織成員、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10人以上 者(依據: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、性騷擾防治準則第4條)【請續填編號:2~7
ˇ




2
組織成員、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30人以上者(依據: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、性騷擾防治準則第4條)【請續填編號:3~9
ˇ




3
設立受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(依據:性騷擾防治準則第4條)
ˇ


電話號碼:25881083

4
設立受理性騷擾申訴之傳真電話(依據:性騷擾防治準則第4條)
ˇ


傳真電話號碼:25882709

5
設立受理性騷擾申訴之(1)□專用信箱或(2)▉電子信箱【擇一設立】(依據:性騷擾防治準則第4條)
ˇ


專用信箱地址:電子信箱地址:baanlu@yahoo.com.tw

6
訂定處理性騷擾申訴程序(依據:性騷擾防治準則第4條)
ˇ



【請附書面資料】
7
設立(1)□專責處理人員(2)▉專責處理單位【擇一設立】(依據:性騷擾防治準則第4條)
ˇ


人員或單位名稱:學務處

8
公開揭示性騷擾相關防治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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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   公開揭示請附相關書面資料或照片2.    公開揭示之內容,應包含(1~53.    各項內容請參考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站-性騷擾防治/相關範例123
1)訂有防治性騷擾之政策宣示
 ˇ



2)建置性騷擾之申訴、調查及處理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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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訂有加害人懲處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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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當事人隱私之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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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)其他性騷擾防治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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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成立調查單位(依據:性騷擾防治準則第14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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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調查單位成員人數是否2人以上【是,請續填(2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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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調查成員女性比例不低於2分之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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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成員姓名: 

本(機關/部隊/學校/機構/僱用人)負責人承諾本(機關/部隊/學校/機構/僱用人)已依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建置完善性騷擾防治措施。  填表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審核: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負責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中華民國10110 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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